来源:能源局官网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加快推广北京、上海等地区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压减办电时间、简化办电流程、降低办电成本、提高供电可靠性,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持续改善用电营商环境,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改委与国家能源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 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发改能源规〔2020〕1479号。该意见中涉及减压办电时间、提高办电便利度、降低办电成本、提升供电能力和可靠性等七大方面。其中基本原则如下:
典型引领、创新发展。全面推广低压小微企业用电报装“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以下简称“三零”)服务、高压用户用电报装“省力、省时、省钱”(以下简称“三省”)服务等典型经验做法(详见附件1),充分发挥地方和企业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支持各地区、各部门开拓创新,不断推出优化用电营商环境新举措、新模式。
分类施策、逐步推广。围绕用电报装时间、环节、成本、供电可靠性等方面,针对不同用户类型分类施策,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地制定目标任务和提升举措,结合实际、先易后难,扎实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
政企协同、合力推进。健全完善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协同工作机制,强化责任意识,主动认领任务,政府和企业协同联动、相互配合、信息共享,共同推动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地落实。
更多内容请点击连接:http://www.nea.gov.cn/2020-09/27/c_13940036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