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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委关于促进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 2022-02-08

2022年2月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意见》要求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快推进钢铁工业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促进质量效益全面提升。力争到2025年,钢铁工业基本形成布局结构合理、资源供应稳定、技术装备先进、质量品牌突出、智能化水平高、全球竞争力强、绿色低碳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格局。

《意见》中的主要包括增强创新能力、严禁新增钢铁产能、优化产业布局结构、推进企业兼并重组、有序发展电炉炼钢、深入推进绿色低碳、大力发展职能制造等十二项主要任务。其中提到有序发展电炉炼钢。推进废钢资源高质高效利用,有序引导电炉炼钢发展。对全废钢电炉炼钢项目执行差别化产能置换、环保管理等政策。鼓励有条件的高炉—转炉长流程企业就地改造转型发展电炉短流程炼钢。鼓励在中心城市、城市集群周边布局符合节能环保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的中小型电炉钢企业,生产适应区域市场需求的产品,协同消纳城市及周边废弃物。积极发展新型电炉装备,加快完善电炉炼钢相关标准体系。推进废钢回收、拆解、加工、分类、配送一体化发展,进一步完善废钢加工配送体系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电炉钢发展示范区建设,探索新技术新装备应用。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态环境部关于促进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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