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能源局官网
2022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和中国气象局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发布了《“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简称《发展规划》)。
《发展规划》总结了“十三五”期间可再生能源发展取得的成就,分析了“十四五”期间面临的新形势。并提出了“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主要目标:
——可再生能源总量目标。2025年,可再生能源消费总量达到10亿吨标煤左右。“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增量中占比超过50%。
——可再生能源发电目标。2025年,可再生能源年发电量达到3.3万亿千万小时左右。“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增量在社会用电量增量中占比超过50%,风电和太阳能发电量实现翻倍。
——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目标。2025年,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达到33%左右,可再生能源电力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达到18%左右,可再生能源利用率保持在合理水平。
——可再生能源非电力利用目标。2025年,地热能供暖、生物质供热、生物质燃料、太阳能热利用等非电利用规模达到6000万吨标煤以上。
在可再生电力消纳方面提到推进化工、煤矿、交通等重点领域绿氢替代。在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现代煤化工或石油化工产业基础好的地区,重点开展能源化工基地绿氢替代。积极探索氢气在冶金化工领域的替代应用,降低冶金化工领域化石能源消耗。
附件:“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发布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