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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 国家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11-01

 

来源:国家发改委官网

近日,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准确界定了原料用能范畴,同时对统计数据的统计核算基础、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以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做了明确。

其中给出了原料用能基本定义,即原料用能指用作原材料的能源消费,即能源产品不作为燃料、动力使用,而作为生产非能源产品的原料、材料使用。具体范畴为用于生产非能源用途的烯烃、芳烃、炔烃、醇类、合成氨等产品的煤炭、石油、天然气及其制品等,属于原料用能范畴;若用作燃料、动力使用,不属于原料用能范畴。

 

附件:《关于进一步做好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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